EN

昆医大口腔医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018-11-15

昆明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为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构建多样化的人才选拔模式,努力提高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昆明医科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关于印发昆明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昆医大[2018] 101号)文件精神,2019年昆明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设口腔医学院(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科教科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二)口腔医学院(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公示及上报拟录取名单。
(三)口腔医学院(医院)成立招生考核专家组,由包含导师在内的不少于五人本学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负责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相关工作。
二、报名资格
拟报名申请口腔医学院(医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达到普通招考报名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一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恪守学术规范,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综合素质高,有培养潜质的考生,近五年已取得一定的科研业绩,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在科技核心或以上学术期刊(不包含增刊、平行刊)以自然排序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1 篇与报考专业相关学术论著(不包括摘要、汇编和非 SCI/SSCI 收录的综述等);或在 SCI 或SSCI 收录且当年影响因子 10.0 及(含)以上学术期刊以自然排序前二位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著 1 篇(不包括摘要、汇编等);或在 SCI 或 SSCI 收录且当年影响因子 20.0 及(含)以上学术期刊以自然排序前三位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著 1 篇(不包括摘要、汇编等)。
2. 排名前 1/2 位置发表过中科院分区综合性 1 区 TOP 期刊或Nature Index 收录期刊学术论著或 ESI 高引/热点论文(不包括摘要)。
3. 以第一完成人获发明专利授权 1 项。
4. 以第一主编正式出版 1 部学术著作。
5. 主持厅级或以上科研项目 1 项。
(二)英语水平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 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不低于 425 分。
2.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PETS 5)不低于 60 分(近 5年)。
3. 托福 TOEFL(新)不低于 90 分(近 5 年)。
4. GRE(新)成绩不低于 305 分(近 5 年)。
5. 雅思(IELTS)不低于 6.0 分(近 5 年)。
6. 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口腔医学院(医院)科教科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信息简表》一份(网报后打印)。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
4. 英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5. 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报告等)。
6. 科研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证书、专著、获奖证书、SCI 或 SSCI 收录证明、主持的科研项目任务书等)。
7. 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8. 个人陈述书(含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的陈述,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二)资格审查
1.口腔医学院(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接收申请者名单,报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对考生材料进行复审,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三)综合考核
1. 时间及地点以口腔医学院(医院)科教科通知为准。届时,科教科将查验考生的学位、学历证书、英语水平成绩证明等原件。
2. 综合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在考核中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术背景、综合素质、英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1)申请材料评议: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学习和工作经验能力、专家推荐信、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综合评议。申请材料评议权重为20%。
(2)笔试:考察学生专业课、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英语水平。笔试权重为30%。
(3)面试:含考生汇报及专家提问。其中,考生汇报15分钟(PPT),汇报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科研经历及成果介绍、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面试权重为50%。
3. 综合考核总成绩采用综合计分法(百分制),按照权重计算总分。
四、公示录取
(一)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总成绩排序择优拟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
(二)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复审确定“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并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博士学位研究生发录取通知书。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保障
(一)口腔医学院(医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及拟录取名单通过口腔医学院(医院)网站公布。
(二)成口腔医学院(医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督导监察。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向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及口腔医学院(医院)纪检部门进行申诉。
(四)报名考生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 3 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六、招生信息与咨询
(一)考生需及时浏览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和口腔医学院(医院)网站查看招生相关信息。
(二)考生将申请材料在2018年11月15日前交至口腔医学院(医院)科教科。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三)口腔医学院(医院)科教科地址:昆明市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C座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科教科五楼508,邮编650031。
咨询电话:(0871)5330099 转 8088   陈老师
监督电话:(0871)5330099 转 8074   李老师
七、其它
(一)“申请—考核制”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昆明医科大学统一组织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普通招考入学考试。
(二)录取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若2019年度国家和学校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口腔医学院(医院)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未尽事宜请查看《昆明医科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18年11月12日